法制網吉林4月30日電 記者 張淑秋 通訊員 張春雷 經過大量前期工作,公安部、吉林省公安廳、延邊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今天在延邊州公安局舉行“中國公安部向韓國警察廳移交犯罪嫌疑人儀式”,將我省公安機關抓獲的韓國籍犯罪嫌疑人金某某、李某某順利移交給韓方。
  經查,韓國籍嫌疑人金某某,男,1961年9月29日出生,系韓國京畿道人。該人於2005年3月26日持入境有效停留期為30日的“F”簽證從遼寧省丹東市口岸入境來華,後輾轉至延吉市非法居留隱匿達2616天。今年2月21日,延吉市公安局新興派出所根據群眾舉報,成功將其抓獲並拘留審查。期間,該人交待了因在韓國涉嫌販毒被韓國警方通緝,在逃來華後長期非法居留的犯罪事實。後經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與韓方核實情況屬實。
  另一韓國籍嫌疑人李某某,男,1970年9月12日出生,該人於2003年10月至2012年5月間,在韓國涉嫌伙同他人利用虛假鑒定評價書等手段,非法騙取貸款500億餘韓幣(約合3億人民幣)。2013年8月1日,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根據韓檢方申請,以涉嫌違反《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》對李某某發佈逮捕令。被韓國警方通緝。根據公安部和省公安廳指示,通化市公安局於2014年3月4日成功將李某某抓獲。
  此次兩名韓籍犯罪嫌疑人的抓獲和順利移交,是中韓兩國警務合作的又一個成功案例,為兩國警方聯手跨境追逃、打擊各類重大刑事犯罪活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。  (原標題:延邊警方向韓國警方移交兩名韓籍通緝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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