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日報訊婚禮主持推薦 記者 雷闖
  編者按
  減少審批事項,下放審批權限,放寬準入限制,出台《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條例》……近年來,我省推出一系列改善發展環境的舉措,成效seo顯著。“產業第一、企業家老大”的理念,深入人心。
  但是,在我們身邊,仍然存在發展環境不優的種種問題。玻璃辦公室出租門、彈簧門、旋轉門,讓企業無所適從。從今天開始,本報推出《優化投資環境》專欄,剖析影響發展環境的具體案例,旨在解放思想,營造穩定、透明、可預期的寬鬆環境。敬請讀者關註。
  轉地養蜂被明確納入農產品綠色通道目錄,但因衡量標準不一,不少蜂農難以享受綠色通道優惠。湖北是養蜂大省,6萬多戶蜂農走南闖北趕花期,全國各地每年也有幾十萬蜂農從我省過境。近日,大悟縣蜂農岳餐飲設備正朝反映,他的轉蜂車在山東、河北、河南等地享受了綠色通道優惠,進入本省卻無法享受。
  事件回放:爭執導致蜂車滯留宿霧12小時
  去年5月18日,大悟縣豐店鎮沿河村五組專業蜂農岳正朝和範顯濤租用一輛大貨車,裝載250箱蜜蜂以及帳篷、摩托車、蜂桶等相關物品,從山東回老家大悟。
  岳正朝說,一路經過山東、河北、河南等多個省外高速公路收費站,均沒有對車輛收費。5月19日8時左右,車輛抵達大悟站,收費站工作人員以“蜜蜂裝載量未達到車身容量80%,不能享受農產品綠色通道”為由,要求岳正朝繳納過路費。“外省收費站都沒有說蜜蜂容量未達標,一路綠燈放行。憑啥到了家門口,卻被認定為不符合要求?”岳正朝回憶,他與工作站收費人員理論了40多分鐘,無果。此時,部分蜜蜂突然從蜂箱中飛出,他隨即向收費站提出賠償,但遭到拒絕。
  雙方在收費站僵持至20時,最後在當地政府協調下,收費站支付1200元誤餐費後,兩名蜂農離開。
  回家後,岳正朝發現,由於天氣炎熱,約100箱蜜蜂被悶死,損失巨大。他算了一筆賬:一箱蜜蜂價值約800元,100箱直接損失8萬元,無法採蜜間接損失約3萬元,共計11萬元。事後,他多次找湖北京珠高速管理處、省交通廳索賠,均遭拒絕。
  標準認定不一:細則待進一步明確
  記者調查發現,全國各地均有類似情況發生。“80%的容量”實際操作中究竟該怎麼界定,蜂農與收費站各執一詞。
  湖北京珠高速管理處大悟站一名姓顏的負責人表示,根據交通部[2009]784號文件《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》,轉地養蜂可以享受綠色通道的政策,但裝載量必須達到車身容量的80%。當日,工作人員發現岳正朝貨車上的帳篷、摩托車、蜂桶等占了貨車三分之一的面積,蜜蜂實際裝載量未達到車身容量80%,不能享受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,因此要求岳正朝繳納過路費。
  湖北省高管局費收財務處負責人提出,國家對轉地養蜂綠色通道規定,並沒有把帳篷、蜂桶等算入“80%容量”之列。收費站是按照國家規定收取費用,外省如何操作,他們不便評價。是否把帳篷、摩托車、蜂桶等養蜂必需品算入“80%容量”之列,省交通廳無權決定,只有省政府或交通部才有權決定。
  岳正朝認為,帳篷、蜂桶、摩托車等都是轉地養蜂必用品,必須隨身攜帶。這些產品都應該算在“80%容量”之列,不能作為雜物測算。希望湖北高管局能像外省一樣,更加人性化操作,不要單純以蜜蜂裝載量來判斷。
  岳正朝呼籲:“湖北省應儘快出台具體政策細則,明確80%容量的具體範圍,讓廣大蜂農享受綠色通道政策。”
  (原標題:轉蜂車緣何被阻家門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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